按照《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根据相关分局意见及有关材料,我局依程序对广州运通塑料有限公司环境信用修复申请进行了审核,认为上述这家企业基本符合环境信用修复条件,有关情况于 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6日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://sthjj.gz.gov.cn/tzggwj/content/post_10055487.html进行了公示,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投诉或反对意见。经研究,我局同意对广州运通塑料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环境信用修复,具体情况详见下表。
各市州交通运输局,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、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、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,各企业投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,厅直相关单位: 近期,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印发《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、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框架导引及编制导则》(湘发改法规规〔2024〕958号),我省公路、水运工程相关招标文件信用等级适用上述文件第二十六条“按照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要求,当年我省本行业有信用评价结果的,按照各省级行政监督部门现行规定予以采用;当年我省本行业没有信用评价结果的,同一行业内的信用评价结果(包括国家和外省)实行全国互认,投标人按照‘就高不就低’的原则在交易系统自主填报,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、对应的信用评价规则和依据……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后,按照全省统一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信用评分”相关规定。特此通知。
市公路事务中心,各县(市、区)交通运输局,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,江门市江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、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、广东南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、江门市新会区公路发展有限公司、开平四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:
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道路建设行业信用体系,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《广州市城市道路建设行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(见附件1,含道路建设行业的施工、监理企业、招标代理机构的计分规则、不良行为扣分标准、履约评价认定标准等附件材料)。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,若有意见或建议,请按照参考模板反馈(见附件2)。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各有关单位,各县(区)、新区发展改革部门: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、自治区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,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规范化,现将《广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目录(2024年版)》等文件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执行。